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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来源: 时间: 2023-03-0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和《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精神,依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黄石市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时期之一,旱涝灾害交替发生,特别是2013年的高温干旱天气,是全国的重灾区。“十二五”期间,自然灾害造成全市264.34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2万人;倒塌房屋3866间;严重损坏房屋773户1818间;一般损坏房屋5760户1965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40.99千公顷,绝收面积64.7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90亿元。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市减灾委及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履职尽责,坚持常态减灾和应急救灾相结合,切实增强了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救灾应急能力,有效应对了各类自然灾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组建完成,部门协同配合、分级分类管理、社会广泛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灾害应急响应、灾情会商、信息共享和社会动员机制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应急机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分级分担和拨付机制、物资应急调运机制等得以加强。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气象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突发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旅游突发事件等27个专项应急预案和66个部门预案,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了制度保障。防灾减灾救灾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和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形成。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稳步提升,地质灾害点和尾矿库治理、病险江河库坝加固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等大力推进,城市设防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市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灾害救助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核查灾情和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加大防灾减灾技术开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防汛抗旱、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取得新突破,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研究取得明显进展,科技成果集成转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防灾减灾社会参与面不断扩大。市县两级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有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示范社区以及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基地创建。“两属两户”农房保险覆盖率达100%,灾害风险转移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扶贫脱贫和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攻坚期,是“工业强市、赶超发展”的决定性阶段,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推进“四个全面建设”战略布局中,社会均衡发展能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更多要求、更高期待,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防灾减灾,为开展全民综合防灾减灾创造了良好氛围。但我市发生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风险依然存在,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各类自然灾害呈高发态势。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冻等灾害呈高发态势,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风险增大,地震风险有所增加。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社会公共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二是城乡基层防灾减灾存在短板。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社会财富的集聚增加,灾害造成的损失将随之增多;部分地区城市高风险、农村基础设施不设防等状况尚未改变,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基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综合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信息化建设、物资储备、应急装备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存在短板,灾害统筹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高。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灾害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减灾。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科学技术在综合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科技支撑水平。
(二)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把防灾减灾与抗灾救灾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管理各领域、全过程工作。
(三)依法应对、统筹规划。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框架内防灾减灾,既要注重全面推进、整合资源,又要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做到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解决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最大合力。
(五)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统筹指导、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实现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减灾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的总体目标。
(一)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体制、属地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逐步完善。
(二)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市、区)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规划。
(三)城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二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
(四)建成市、县及偏远地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五)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着提高。
(六)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明显提高,在校学生全面普及。
(七)再创建30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2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应急救助、恢复重建等过程性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政策,推进防灾减灾法制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强化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能力建设,着重加强防灾宣传教育、灾害风险防范、灾情信息管理、群众生活救助等能力建设。
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背景数据、灾情数据、救灾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
(二)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等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开展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图,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继续做好尾矿库、水库山塘等重点区域的灾害防治工作。
加快推进北斗综合减灾示范工程应用,推进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区域性自然灾害应急技术体系、预警技术平台、指挥平台,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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