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和行政事务的综合协调,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综合业务推进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研究全市商务经济发展趋势,起草全市商务中长期综合性发展规划,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开展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大型全局性、综合性材料和主要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及网络安全工作;
4.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分办、督办协调工作;
5.负责公文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等工作;
6.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办公室、综合处。
二、政工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1.负责全局党建工作,制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培训、学习、发展及支部建设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2.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意识形态、统战、文明创建及信访等工作;协助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
3.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社区、农村“共驻共建”“双促双联”工作,协助农村工作队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办、离退休干部处。
三、政策法规科(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管理办公室)
1.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有关商务改革事项;
2.参与起草商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局机关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核;
3.负责局机关法治建设,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及法治培训等工作;统筹全局法律事务,协调商务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
4.统筹全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商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5.协调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建立完善监管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和信用档案,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6.统筹协调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监督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7.统筹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商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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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消费促进科(电子商务科)
1.负责制定落实全市商贸流通业及消费促进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重要商品储备与市场运行调控的有关工作;
2.负责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跟踪分析市场信息和重要商品供求情况,指导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3.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绩效目标推进及消费品市场分析工作;
4.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提供应急决策信息。承担“菜篮子”产品和市场供应工作;
5.组织推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6.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工作;
7.负责消费扶贫和夜市经济相关工作;
8.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消费促进处、电商处。
主要联系行业:批发业、零售业、商贸物流、茧丝绸、直销、电子商务等行业。
五、流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
1.拟订全市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和政策,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全市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指导性规划,指导各区编制、实施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具体规划;
2.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区商业建设;
3.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工作,推动“荆楚优品”等品牌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
4.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5.参与协调全市商贸物流管理相关工作;协调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6.推进批零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及商贸企业限塑工作;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
7.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流通发展处、市场体系建设处。
主要联系行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及农批市场、品牌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
六、服务贸易科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参与重点服务贸易促进活动,推动重点领域服务出口;
2.负责全市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软件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统计分析工作;
3.研究拟订适应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商贸服务业工作;指导相关生活服务行业的技术、技能、服务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协调、指导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统计工作;
4.负责商贸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总部经济、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管理工作;
5.负责老字号企业振兴、促进工作,负责质量振兴工作;
6.负责楚菜创新发展工作;
7.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服务贸易处
主要联系行业:餐饮业、拍卖、融资租赁、住宿业、家政业、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家电维修服务、人像摄影、家庭服务业等行业。
七、行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科)
1.牵头负责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监管职责;配合相关职能科室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承担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承担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新建加油站行业规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
4.牵头负责商务系统食品安全、打击侵权假冒、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疫情防控等工作,配合相关职能科室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各项任务;
5.负责统筹各个商贸行业协会的相关工作;
6推进农贸市场改造等相关工作;
7.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消费促进处
主要联系行业:全市成品油、生活服务业行业。
八、口岸科(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口岸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联系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联检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加强与其它口岸的通关协作;加强口岸部门合作和区域合作,共同推进口岸大通关。
3.负责口岸开放的申报及验收工作;指导口岸基础设施、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动智慧口岸建设;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运营。
4.负责口岸集疏运工作;统筹国际贸易通道建设,推动外贸多式联运发展;统筹口岸的扩能增效工作。
5.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负责口岸系统文明共建工作。
6.统筹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和运营;统筹推进综合保税区的申报、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宜,指导保税区相关产业的规划和项目引进。
7.承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口岸处
九、跨境电商综试区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跨境电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市跨境电商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展示体验店等产业发展平台的协调、跟踪和服务等工作。
3.培育引进电商主体,引进带动力强的跨境电商产业链龙头企业,培育大量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
4.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引进,形成政府、企业、高校和从业者等多方参与、交流和互动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5.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制度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6.承办省自贸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7.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对外贸易处、省自贸办。
主要联系行业:跨境电商相关行业。
十、外贸科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对外贸易工作;
2.指导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等工作;
3.负责外贸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制定全市外贸出口年度责任目标,并负责组织考核;
4.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协助外贸企业推进国际品牌创建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推进高新技术及高新产品出口,积极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5.培育和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和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6.指导、协调我市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7.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8.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对外贸易处、贸易救济与管理处。
主要联系行业:外贸相关行业。
十一、外资外经科
1.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
2.制定全市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综合统计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3.配合开展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对实施特别管理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报转;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报;
4.负责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际经济合作政策及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全力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6.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外经管理处。
十二、招商项目科
1.负责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政策;
2.负责牵头协调、推动全市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拟定全市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
4.负责全市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等项目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商务系统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客商接待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厅处室:投资促进处
十三、市贸促会(市会展局、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经贸团体以及其它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络工作,与外国半官方贸易促进机构、商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签定有关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的协议、协定;
2.负责举办国际贸易、经济法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涉外业务培训,为企业培训人才。组织本市经济贸易和技术代表团、单位代表出国访问和考察;
3.负责开展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办理经济贸易纠纷的调解;协助企业通过仲裁维权;提供有关法律咨询等服务;
4.负责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认证对外贸易相关的文件和单证;
5.负责拟订全市会展业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重大会展活动组织服务。指导协调及组织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
6.协助为全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培训、纠纷调解和司法援助,出国务工人员报名,发布外派企业招收信息,为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等;
7.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和投诉受理工作;
8.协助开展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9.负责主要联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行业:会展业